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

Tianjin BoHai Chemical Industry Group CO.,LTD Occupational Health Institute

天津市化工职工职业病防治院

Tianjin Chemical Workers'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Hospital

首 页 单位简介 工作动态 机构组成 公示公告 党群工作 科研发展 政策法规 联系我们
  
 
   您当前的位置 :首 页 > 政策法规 > 标准规范 > 正文
GBZ68-2013 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
2018-02-22 15:12   来源:
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 GBZ 68—2013《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3年02月07日发布,自2013年08月01日起实施,同时代替GBZ 68—2008《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》。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同职业病治法》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按照GB/T 1.1—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。本标准的5.1为推荐性的,其余为强制性的。  



  附件:GBZ68-2013 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.pdf

帮助信息|隐私安全|版权与免责声明
地址:天津市和平区沙市道2号 电话:022-23312231
津ICP备18002947号
公安联网备案号:120101020003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