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

Tianjin BoHai Chemical Industry Group CO.,LTD Occupational Health Institute

天津市化工职工职业病防治院

Tianjin Chemical Workers'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Hospital

首 页 单位简介 工作动态 机构组成 公示公告 党群工作 科研发展 政策法规 联系我们
  
 
   您当前的位置 :首 页 > 政策法规 > 标准规范 > 正文
GBZ2.2-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:物理因素
2018-02-23 14:30   来源: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
  本标准第13章、第14章和第15章为推荐性条款,其余为强制性条款。
  此次修订将GBZ 2-2002 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》分为GBZ 2.1 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  化学有害因素》和GBZ 2.2 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  物理因素》。

 
   附件:GBZ2.2-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:物理因素.pdf

帮助信息|隐私安全|版权与免责声明
地址:天津市和平区沙市道2号 电话:022-23312231
津ICP备18002947号
公安联网备案号:12010102000301